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西藏林芝市朗县朗镇路村堆久砂石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西藏林芝市朗县朗镇路村堆久砂石矿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朗县朗镇路村堆久采砂点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技改项目,项目重新选址于路组堆久采砂点,淘汰原有设备并新购破碎筛分设备、洗砂机及皮带运输机,办公生活用房为新建,并对项目生产规模进行扩大。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全文本
公示时间:自2024年5月21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洛桑
②承担验收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拉萨经开区林琼岗路16号孵化园区2号一层002室
联系电话:******13
联系传真:/
电子邮箱:******
联系人: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