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察隅县察瓦龙乡门空吊桥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察隅县察瓦龙乡门空吊桥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察隅县交通运输局
地点:察隅县察瓦龙乡
公示内容:调查报告
公示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